出租银行卡赚“快钱”,真“刑”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11日 来源:
“被告人李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法庭上,李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可一切都已无法挽回。 2023年11月的一个平常日子,李某像往常一样,在工作之余刷着手机,试图从各种兼职群里找到一些能挣到零花钱的机会。在一个名为“北京兼职”的微信群里,一条信息瞬间吸引了她的目光:“出租银行卡帮忙购买奢侈品,可以提成好处费”。李某心里“咯噔”一下,犹豫了瞬间,还是抱着一丝侥幸,向对方询问详情。 没过多久,一名微信网友主动添加李某为好友。对方的话语简洁直接,表明需要借用银行卡做任务,并询问李某持有银行卡的情况,并告知李某一张银行卡能给到3000元好处费。听到这个数字,李某心动了。可她转念一想,3000元似乎不算多,而且就这么把卡给出去,对方要是耍赖不给钱怎么办?这个念头让李某选择暂时搁置此事。察觉到李某的犹豫后,对方持续不断地联系她,以“这是个稳赚不赔的买卖”对她洗脑。 “你们知道吗,借出银行卡帮忙代购奢侈品,一次可以挣3000元呢!”李某心里痒痒的,并把这件事告诉身边同事。同事们一听,纷纷皱起眉头,好言相劝“这事不靠谱,对方说不定拿卡去洗钱,千万别参与。”李某嘴上附和着,可心里却没当回事。 几天后,对方再次联系李某,直接把价格提升到5000元。这下,李某彻底按捺不住了,满口答应下来。可命运像是在给她警示,她准备交易的银行卡怎么也找不到了。无奈之下,李某只能按照对方指示,拿着身份证前往银行补办。“银行卡严禁出借、出租、出售,如果将自己的银行卡出借、出租、出售给他人使用,可能涉嫌违法犯罪。”在银行大厅,银行工作人员耐心地向她解释银行卡使用相关规定,李某心不在焉满脑子都是5000元,根本没把工作人员的话听进去。 办好银行卡后,李某抱着侥幸心理按约定将银行卡和身份证照片发给对方,并前往指定地点。等待许久后,神秘网友终于露面,并直奔主题索要李某的银行卡密码,随后又拿了李某的手机进行操作。听到“支付宝到账5000元”提示后,她美滋滋地回家了。 又过了几天,还沉浸在“轻松赚大钱”喜悦中的李某却接到派出所民警的电话,告知她涉嫌诈骗。李某瞬间慌了神,手忙脚乱地联系微信网友,可对方却冷漠地将她拉黑。这下,李某这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碰到法律的底线,思来想去,最终怀着忐忑的心情到公安机关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2023年12月,公安机关对李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立案侦查,经查,李某提供的银行卡转移资金达170万元,其中关联被害人被诈骗资金100万元。后公安机关以李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移送东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东区检察院根据公安机关移送的证据材料,通过系统梳理银行流水、通话记录等客观证据,精准锁定涉案账户的资金转移链路与银行流水金额,结合李某到案后稳定详实的认罪供述、全额退缴违法所得的悔过表现,以及对上游被害人损失的部分经济补偿,依法认定其认罪认罚情节的真实性、自愿性。在此基础上,检察机关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同步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并依法提起公诉。最终,法院全面采纳指控罪名及量刑建议,并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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