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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检察院强化法律监督职责 精准监督暂予监外执行病情诊断工作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07日  来源:  
 

为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强暂予监外执行检察监督力度,确保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严格依法规范进行,防止“虚假病情”“违规监外”等问题发生,东区检察院严格按照“三化三举措”工作方法,于202543对辖区内社区矫正机构组织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进行病情诊断活动开展全程监督,切实维护暂予监外执行执法公平公正。

明确监督重点,把握监督方向

一是对象筛查精准化。重点核查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的病情复查情况,确保“应检尽检”“全面核查”;排查长期以“病情未愈”为由未参与教育活动的对象,核查其病情诊断资料,防止“小病大养”“无病假养”。二是诊断程序规范化。监督医院资质、医师执业资格是否符合要求,检查项目是否覆盖病情诊断需求,核查检查过程是否存在冒名顶替、人为干扰或伪造检查结果等行为。三是结果审查实质化。审查诊断结论与病情证明是否理由充分、逻辑正确,是否符合保外就医标准,核查病情发展变化及治疗全过程的记录情况,跟踪监督病情好转后是否及时收监执行等。

注重监督举措,确保监督实效

一是全程介入+随机复查。派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办案组到指定医院对矫正对象的血检、影像学检查等关键环节进行全程监督,随机抽取多份检查资料进行复查,确保检查过程真实性。二是数据对比+溯源核查。通过“医疗大数据平台”调取矫正对象就诊记录,重点对比“检查报告病情”与“日常就诊记录”是否存在差异;对存疑诊断书,组织开展书面审查和专家咨询,核查病情结论真实性。三是科技赋能+动态管理。进一步推广“人脸识别”和“检查数据实时上传”系统应用,杜绝冒名顶替,确保检查规范透明;进一步推动建立“医学专家资讯库”,提供疑难病例专业支持;建立“检查-预警-收监”动态管理机制,实时监督暂外罪犯动态情况。

下一步,东区检察院将牢固树立“精细办案、精准监督”理念,严格落实实质化办案要求,对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严格审查,防止“纸面服刑”,同时更加注重总结工作经验和方法,形成暂予监外执行长效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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