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欢迎您访问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检察院!
当前位置:首页 >> 检务公开 >> 阳光检察
亲情会见,用爱挽救“迷途”少年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1日  来源:  
 

“爸,我错了,让您和妈妈操心了,你们和爷爷要保重身体。”小龙(化名)流着悔恨的泪水向父亲倾诉。一场亲情会见,让涉罪未成年人小龙和小杨(化名)感受到了检察温情。

为扎实做好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近日,东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在攀枝花市看守所组织了一次亲情会见,在不影响案件办理的前提下,安排两名涉罪未成年人与其家人会面,用父母和检察机关的“爱”让涉罪未成年人卸下心理包袱,深刻反省错误,认罪悔罪,达到亲情教化的目的。

会见时,检察官赵娟向两名涉罪未成年人详细讲解了他们的行为构成犯罪的相关法律规定,告知其作为未成年人的相关权利和义务,以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同时安抚了两名涉罪未成年人及他们父亲的情绪,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了法治教育,勉励他们吸取教训,改过自新。

此外,因为了解到小龙、小杨的家庭均存在经济困难的问题,以至于父母忙于打工却疏忽了对孩子的管教,于是检察官主动为两个家庭申请法律援助,商请司法局安排法律援助律师为两人辩护,让其从心理上感受到被关爱、被重视。在会见过程中,检察官也对两人的父亲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引导父母正确履行家长职责,为两人今后顺利回归社会打好基础。

临走前,小杨的父亲叮嘱道:“在看守所内要服从管教、配合检察机关办案,好好改造。”小龙和小杨均表示自己已经认识到了错误,认罪认罚,承诺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今后绝不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

下一步,东区检察院在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将严格落实“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政策,持续践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优先保护、特殊保护、双向保护”原则,坚持人性化执法,积极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亲情会见”制度,借助亲情的力量、家庭的温暖,帮助涉罪未成年人真诚悔过,早日重回正轨。

Copyright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四川志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蜀ICP备13002210号-1

川公网安备 51040202000243号

微信
微信
微博
微博
公益随手拍
公益随手拍
扫一扫,加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