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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6日  来源:  
 

2023.2)东区十二届人大次会议文件(6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29日在东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邓天玲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东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主要工作回顾

2022年,东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区委“一二三五”总体工作思路,依法能动履职,强化法律监督,优化司法服务。全年办理各类案件1467件,办案量居全市前列,获得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四川省“青年文明号”等市级以上荣誉表彰39项。

一、聚焦中心工作,在服务大局中体现检察担当

依法履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从严打击抢劫、盗窃、故意伤害等危害群众安全感的犯罪,起诉201人。保持打击涉毒犯罪高压态势,起诉19人。积极落实“七号检察建议”,走进寄递企业开展禁毒宣传、以案释法,筑牢80余户快递网点“防毒线”。严惩群众深恶痛绝的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起诉67人,追赃挽损4742万元。优化12309“窗口”职能,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6件,息诉罢访率100%,顺利办结省人民检察院督办的吴某某4年信访积案,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主动服务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法治稳企业保发展,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44人。持续落实对企业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的检察政策,涉企单位犯罪不起诉率37.5%。弹性监管融入信任,允许遵守监督管理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临时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34人次,力防企业因案陷入困境。推进知识产权检察统一履职工作,组建全市首个基层检察院知识产权办案团队,集中办理知识产权案件367人,从严打击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团伙,涉案56人,助力打造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

积极融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依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刑事案件诉源治理,全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475人,量刑建议采纳率97%,一审服判率97.3%,从源头上减少上诉、申诉案件,促进社会内生稳定。围绕企业安全生产制度缺失等问题,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1,督促有关部门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助力人居环境整治,发出检察建议22件,推动整治“僵尸车”131台、整治应急消防通道堵塞、窨井盖破损等问题12个。积极参与全民普法教育,让检察官“走出去”开展普法宣讲50场;把群众“请进来”参观“木棉花开”法治教育基地26850余人次。

用心做好民生检察工作。严厉打击群众关切的食药安全犯罪,惩治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毒药等犯罪11人,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件,从严整治羊肉米线添加罂粟壳等食品安全问题,刑事追责并给予三至十倍惩罚性赔偿,让肆意损害公益者付出应有代价。加强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向10名生活陷入困境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8.8万元,传递党和政府的温暖。支持起诉22件,帮助追讨欠薪、工伤赔偿58.5万元。司法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4人,针对娱乐场所、酒店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校园周边违规售卖烟草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加强管理,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坚持教育与挽救并重,对涉罪未成年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11人。针对监护失职,发出督促监护令9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31人,督促“甩手家长”依法带娃。

二、深化法律监督,在维护司法公正中展现检察作为

刑事检察质效提升。全年受理审查逮捕118211、受理审查起诉373614人。严格依法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96人、起诉356人;不捕115人、不诉165人,不捕不诉人数同比上升8.1%,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得到有效贯彻。强化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立案13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15件,纠正漏捕漏诉30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72件。强化刑事审判监督,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形3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请抗诉3件,2件已获改判,做到罚当其罪。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社区矫正专项检察、职务犯罪案件财产刑专项检察,纠正刑罚执行不当12件次,以有效监督严防“纸面服刑”。加强监检衔接配合,起诉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8人,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

民事检察更加有力。着力破解民事检察案源难题,在联席会议、联合接访中搜集案源,全年办理民事检察案件67件,同比上升8%。办理民事裁判结果监督7件,提请抗诉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采纳率100%。审查民事审判、执行案件38件,提出检察建议33件,采纳率100%。坚持维护司法公正与维护司法权威并重,强化法律监督的同时,多举措推进民事检察和解工作,通过公开听证、释法说理、联合接访等方式,引导当事人和解、服判息诉7件,减少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

行政检察打开新局。聚焦就业、教育、社保、医疗、养老五个领域,开展行政检察监督专项活动,办理行政检察案件32件,同比增长1.4倍。审查行政审判、执行案件23件,提出检察建议9件,采纳率100%。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有效衔接,通过促成和解、公开听证等方式,有效化解行政争议26件。与区司法局联合制定《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携手推动行政争议源头化解。探索行政违法行为法律监督,提出检察建议7件,采纳率100%,促进依法行政。

公益诉讼检察持续拓展。区委大力支持法律监督工作,在全市率先将公益诉讼纳入区级目标考核体系,进一步凝聚公益保护合力。积极拓展公益诉讼领域,重点围绕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安全生产、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8件,通过诉前程序办结43件,占比89.5%,绝大多数公益损害问题得以在诉前解决。办理的整治问题窨井盖、追收水土保持补偿费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千案展示”活动。深入开展“金沙浪涌 水润花城”专项行动,监督解决金沙江水域岸线污水溢流问题2起,公开听证非法捕捞损害公益案件3件,促进生态修复。用好“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与志愿者携手维护公益。针对志愿者反映的万象城片区商铺未安装燃气报警器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多部门开展燃气领域联合执法,邀请群众代表“回头看”验收整改成效,引导更多市民参与公益保护。

三、坚持先行示范,在改革发展中打造检察品牌

探索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在全市率先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重点就小微企业简式合规进行有益探索。对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开展审查,成功办结全市首例涉案企业合规案,引导涉案企业作出整改承诺,制定整改计划。合规整改期间,涉案企业全额补缴税款43.4万元,并主动缴纳年度税款17万余元,及时挽回国家税款损失。考察期届满后,对企业合规整改效果、认罪悔罪态度、企业经营及完税现状进行公开听证,依法对涉案企业作出不起诉处理,既促进企业守法经营,又助力企业纾困发展。

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与公安机关联合设立侦查监督和协作配合办公室,制定工作细则,建立轮值机制,实现“单向监督”向“双向协同”转变。强化检警“侦捕诉”衔接,全年提前介入重大、疑难案件43件,共同提高刑事办案质效。开展两类专项监督活动,对2016年以来撤回移送审查起诉及退查不重报案件监督撤案或终止侦查83人,对立案刑拘后未报捕未移诉案件监督撤案3人。工作成效显现,被推荐参评全省规范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

有序推进检察改革试点。全力做好“降低羁押率的有效路径与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试点收官工作,承接的最高人民检察院“非羁押诉讼制度研究”课题顺利结项,理论调研文章被省人民检察院编发推广。在全省率先适用电子手环等科技手段监控,取保候审无一人失联。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91人,审前羁押率下降17.5%2022年审前羁押率低于全省平均数1.9个百分点。积极推进政法系统跨部门办案平台试点工作,线上接收案件305件,移送案件689件,线上流转率达100%,实现一方录入多方共享,提升办案质效。深入开展四川省司法警察警务工作试点,采取编队管理+定向应急救援队员健全办案安全保障体系,工作成效得到认可,在全省座谈会上交流发言。

    四、抓实强基固本,在锻造队伍中保持检察定力

政治初心筑牢忠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区委、区委政法委汇报检察工作13次。抓实巡察整改,对照区委巡察组反馈的三个方面11个问题提出40项整改措施,制定完善制度5项,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党团共建同步推进,“1+3”模式深化“先锋东检”党建品牌,获评东区基层党建工作优秀创新项目、四川省“青年文明号”。

讲廉洁纪律坚守底线。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开展“忠诚铸魂、铁纪担当”专项活动,持续推进从严治检。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对长期零填报的10人员提醒谈话,检察人员主动填报三个规定”有关事项15。常态化抓实廉政风险防控,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进行内部审计,开展检务督察、合规巡查38次,提醒谈话14人次,不断强化执法办案纪律。

    抓素能培养激发动能。分级分类开展业务实训,培育工作品牌,做细做实业绩考核,围绕办案质量、效率、效果三项指标,完善检察官季度考核办法,激励提升履职能力。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专项培训83人次,“青芒工作室”获评全省检察特色品牌,“经济、网络犯罪办案小组”获评全省基层院优秀办案团队,2名干警在全市公诉人竞赛中获得一等奖,3件案件分别入选全市、全省典型案例,6篇司法调研被国家级期刊刊发,获评最高人民检察院重罪检察实务论坛征文活动二等奖。

五、深化检务公开,在监督制约中提升检察公信

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检察办案、参加检察活动46人次。专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认真落实审议意见。积极探索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转化为代表建议、政协提案2件,从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中转化一批公益诉讼案件线索,针对“僵尸车”、消防通道堵塞等问题,向不同职能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22件督促治理,与代表委员同向发力解决公益保护问题。

主动接受履职制约。构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475名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过程同步录音录像,确保认罪认罚自愿、合法。配合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数据核查和案件质量评查,办理流程监控案件128件。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益,开通律师网上阅卷,接待、办理律师阅卷195次,办理异地阅卷19次。实行已办案件回访机制,随机抽取80件案件回访案件律师或当事人,主动听取意见,着力改进提升。

主动推进阳光检务。全面开展检察听证,对重大争议矛盾案件或重大影响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市民群众参与听证37次,是去年同期的3倍,让检察工作可知、可感。及时公开案件信息,全年通过“两微一端”发布工作动态、办案数据、检察活动等800余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东区检察工作迈出的每一个发展步伐,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离不开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坚强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和各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离不开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纪委监委和政法各单位的支持配合。在此,我谨代表东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当前,我们的工作中还有一些问题和困难,如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还需增强;法律监督还存在亟待补齐的短板,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力度还需加强,公益诉讼群众知晓度还需提升;检察权监督制约还有薄弱环节,对领导干部、检察官办案的监督力度还需加大。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着力解决。

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党的二十大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这在党的代表大会工作报告历史上是第一次,是对检察机关的高度信任和期待。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扣区委“一三五”总体工作思路,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为东区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实现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检察产品和更强司法保障。

一是自觉加强政治建设,检察队伍更加忠诚过硬。持续深化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更高站位争做“两个确立”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示范引领者。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紧跟区委决策部署,主动向区委汇报检察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监督员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检察权始终依法规范运行。突出党建引领,积极培养法律人才、业务专家,围绕补短板、强弱项优化完善业绩考评,优化案件质效管理,力求在提升队伍引领力、优化干部选育管用上出成效。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探索建立教育整顿常态化工作机制,以有效监督管住“关键少数”、撬动“绝大多数”,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向纵深发展,努力打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司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检察队伍。

是有效服务高质量发展,法治保障更加主动有为聚焦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以更实举措服务保障中心工作。依法能动服务保障更高水平平安东区建设,结合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金融安全、公共安全、网络安全等决策部署,狠抓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发的金融监管、窨井管理、网络整治、安全生产等检察建议落实。依法能动服务保障民生福祉,常态化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严惩信息网络犯罪、惩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进一步开展好公开听证、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各项检察为民实事。依法能动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坚决惩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切实加强涉经济案件刑事立案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经济纠纷。强化知识产权综合保护,探索知识产权四大检察融合开展,打好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组合拳”,助力营造更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环境。

坚定不移维护公平正义,法律监督更加优质高效。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坚持以监督办案为中心,在做优个案监督的基础上,探索以类案监督促进社会治理。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强化当事人权利保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准确把握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监督条件,特别是注重检察建议的适用范围和程序,坚持检察机关客观公正立场,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办案,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针对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专门强调的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积极思考,主动履职,立足攀枝花地域特点,围绕公益诉讼检察4+9” 法定领域,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围绕“长江十年禁渔”、安全生产等方面,加大公益诉讼保护力度。主动加强协作减少分歧凝聚保护公益的共识。

持之以恒推动改革创新,兴院强院更加奋力笃行。进一步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健全完善第三方监督评估等配套机制,推动落实依法“能用尽用”,总结提炼形成制度机制。进一步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能,发挥好侦查监督、协作配合两方面作用,加强沟通协调,不断健全完善衔接机制,确保严格规范适用,积极能动履职。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机制,依法追诉犯罪同时,对可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主管部门依法处理。全面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和未成年人检察集中统一办理的要求,巩固提升“木棉花开”未成年人检察品牌,强化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把法律规定的公平正义转化为群众可感知、能认同的公平正义。

各位代表,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征程要有新作为。我们将认真落实各位代表的审议意见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不断开拓创新牢记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埋头苦干、奋勇前进,追求极致、争当先锋,为东区加快建设产强城优人民幸福的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区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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