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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08日  来源:  
 

2022.4)东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文件(6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41日在东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邓天玲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东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1年,东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府的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东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年来,我们围绕中心工作,助力高质量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决打击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金融诈骗、危害税收征管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行为,起诉33人。力促企业合规经营,发出检察建议6份,帮助企业完善监管体系堵塞风险漏洞。加大民营企业保护力度,对涉案民企人员不捕、不诉18人,最大限度降低诉讼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坚决打击新型犯罪,起诉电信网络违法犯罪21人,办理全市首起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案涉全国31个省市区,涉案金额2亿余元,守好群众的“钱袋子”,维护经济发展良序。

一年来,我们聚焦社会关切,推进高效能治理。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全年批捕136人,起诉277人。突出打击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33人;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起诉34人;联合打击涉毒犯罪,起诉30人,增强群众安全感。助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依法打击非法买卖野生动物、禁渔期非法捕鱼等行为5起,办理涉生活环境污染、危险废物处置等公益诉讼案件22件,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大渡口污水处理厂周边生活污水直排问题得到有效处理。切实保护民生民利,发出检察建议16件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发出检察建议2件规范城市犬只管理及个人信息公示;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对东区教职员工开展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筛查3018人,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积极开展异地司法救助,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8人,维护弱势群体权益。全力化解矛盾纠纷,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2件,开展“治重化积”专项工作,7件重复信访积案全部办结。

一年来,我们强化法律监督,促进高水平法治。20216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发出检察建议44件、再审检察建议3件、纠正违法通知书41份,监督立案12件、撤案22件,守好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有力减少社会对抗,创新推进“降低羁押率的有效路径与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全国试点工作,出台《关于建立羁押必要性审查一体化衔接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建立佩戴电子手环监控、轻微刑事案件保证金提存羁押替代措施,工作经验获省检察院肯定推广,2次在全省推进会上作交流发言,成功申报最高检理论研究课题。案件质量评价核心指标“案-件比”同比下降48%,办案质效明显提升,有效减少群众诉累。

一年来,我们强化党建引领,打造高素质队伍。全面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检察政治方向更加坚定。持续打造“先锋东检”党建品牌,入选东区基层党建工作优秀创新项目。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整治顽瘴痼疾23个,完善司法办案内控机制21项。强力推进从严治检,全面报告过问干预案件情况,2021年共填报46件,为上年总数的5.1倍,严格防范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检察权运行更加廉洁高效。以学思践悟促知行合一,推出21条检察为民工作措施,获评“四川政法为民行动优秀案例”。

过去五年主要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东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服务中心工作为己任,紧跟区委决策部署,始终做到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同频共振,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获得市级以上表彰75项,5项工作在全省作经验交流,先后被确定为“降低羁押率的有效路径与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全国试点单位、“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类案件规范化办理”全省试点单位、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等,业务指标持续保持全市第一

一、以服务大局为第一要务,强担当护发展

致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出台《关于创新服务东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十条意见》,与工商联共建联席机制,开通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优先办理民营企业控告申诉案件10件。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起诉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67人。落实民营企业、企业家保护政策,出台《涉民营企业犯罪案件不起诉必要性审查工作办法(试行)》,依法对企业涉案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24人,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助力企业发展同时,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支持起诉37人,追索劳动报酬、工伤赔偿37万余元。

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护航金融安全,起诉各类金融犯罪134人;构建司法案件税收征管协作机制,督促追回流失税收38万余元。积极助力脱贫攻坚,创新工作机制快查快办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用好司法救助制度,向25人发放救助金30.7万元,防止因案返贫、因案致贫,工作经验获最高检肯定,全国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 推进精准扶贫”研讨会在东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力保卫绿水青山,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19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公益诉讼案件61件,督促收回国有林地2万余平方米,清除工业废渣8000余吨;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6件,追讨森林植被恢复费用、野生动物资源损失210余万元,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倾力筑牢疫情防控、森林防火法治保障。组建党员突击队,引领全体干警下沉社区、机场、高速路口投身疫情防控、森林防火,参与卡点值守、入户排查、巡查巡护、普法宣传等工作。依法维护平稳社会秩序,组建12309热线服务队”,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严惩涉疫诈骗犯罪2人,起诉失火、放火罪6人,震慑犯罪,预警社会。推出防疫法治脱口秀等普法视频,引导群众依法战疫,荣获第五届检察新媒体创意大赛奖。向辖区企业寄送法律手册100余份,服务“六稳”“六保”助力复工复产。

着力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做实矛盾纠纷化解,受理来信来访222287人次,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结果答复,连续18年蝉联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优化信访化解机制,引入律师队伍参与信访化解22次,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把握宽严相济促进社会和谐,做实羁押必要性审查,审前羁押率较2017年下降21个百分点,无社会危险性不捕率上升19个百分点,处于全省领先水平;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促使嫌疑人、被告人真诚认罪悔罪,量刑建议采纳率98.3%,一审服判率97.4%,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内生稳定。

二、以维护稳定为第一责任,促公平保民生

做优刑事检察,当好平安东区守护者。五年来批捕各类犯罪925人,起诉2270人。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有力维护社会安定,起诉严重暴力、涉毒、侵财等危害人身安全、破坏治安稳定的犯罪889人。重拳惩治黑恶势力,起诉涉恶犯罪20人,配合市检察院办结朱坤礼等27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首犯朱坤礼获刑25年;坚持除恶务尽,起诉“保护伞”3人;发出检察建议6件,助力堵塞治安监管漏洞,最大限度压缩黑恶势力生存空间。协同区纪委监委建立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起诉职务犯罪39人。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督促侦查机关立案32件、撤案37件,追捕漏犯39人,追诉漏罪136起,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1件,书面纠正侦查和刑事审判中的违法情形98次;建立社区矫正人员减刑监督机制和财产刑执行协作配合机制,监督纠正社区矫正不当70余次,整治脱漏管13人次,办理各类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20件,2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顺利完成“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类案件规范化办理”全省试点工作。

做强民事行政检察,当好法治东区建设者。作为全省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基层联系点,着力补齐短板,创新工作机制,与法院联合制定《涉法涉诉联合接访实施办法(试行)》《规范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的实施意见(试行)》。五年来,立案审查民事行政审判、执行案件123件,提出检察建议116件,采纳率100%;受理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8件,提请抗诉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1件。以实施民法典为契机,不断拓展民事检察的广度深度,严打虚假诉讼行为,跟进监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虚假诉讼案,再审获改判,入选全省优秀再审检察建议案例。开展行政检察专项监督,规范法院依法审查执行行政非诉案件15件,成功化解房屋交易、工伤保险待遇等领域行政争议4件,促进案结事了政和。

做实公益诉讼,当好公共利益维护者。五年来,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64件,履行诉前程序122件,采纳率达97%,以最少司法投入获得维护公益的最佳效果。聚焦国家经济安全,发出检察建议12件,督促追回国有土地出让滞纳金150余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800余万元。聚焦群众关切,依托“公益随手拍”平台,办理群众举报件17件,围绕食药安全,发出检察建议36件,规范400余户网络餐饮商户经营行为,消除350余台现制现售水设备和60余台自动售货机食品安全隐患,整治50余家药店诊所和40余家眼镜制配场所违规使用计量器具行为。关注“脚下安全”,以“检察建议+公开听证”助力厘清城市道路窨井盖权属及监管职责。在全省首次发出《执行检察建议通知书》,创新推行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公开回复”模式,获得肯定。在全市率先建立公益诉讼监督员制度,让更多人成为公益保护的实践者,推进共建共治共享。

做精未检业务,当好未成年人保护者。组建“五心”未检团队,打造“木棉花开”工作品牌,工作成效被《检察日报》刊发报道。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108人,支持未成年人起诉维权59件。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力度,对失职监护人开展亲职教育60次,发出全市首份《督促监护令》,重塑健康亲子关系;发出未成年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8件,维护校园周边健康环境,督促整治娱乐场所招用未成年人、酒店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等问题;16名员额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191场;建成全市首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202011月至今已接待参观学习6600余人次,网络直播授课受众超55万,入选四川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三、以强基固本为第一保障,强队伍夯基础

坚持政治建院。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区委、区委政法委汇报检察工作92次,主动接受领导,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强化基层党建,鼓励一支部一创建,以“党建+”引领检察工作育品牌、出亮点,实现党建和业务互融互促。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主题教育,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政治教育140余次,筑牢队伍政治忠诚。

坚持强基固院。对标新时代新要求,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干警参加研修、培训、比赛151人次,与法院、公安、行政机关开展同堂培训270余人次,招录干警10人,交流、提拔39人次。注重以智能化提升赋能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建成兼具远程讯问、同步录音录像、语音识别系统等信息技术的智慧检务综合办案区;作为全国试点院,在全市率先建成三方庭审、远程提讯系统,疫情防控期间发挥重要作用,确保了防疫、办案同步推进。

坚持从严治院。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落实“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强化思想发动、自查自纠、组织查处,以刀刃向内的勇气维护队伍肌体健康,开展警示教育13次、谈心谈话193人次,整治问题23个。坚持问题导向,抓好以案促改,建章立制32项,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通过案件质量评查、办案流程监控等手段,加强检察权运行监督。

坚持改革强院。做实改革举措,当好创新谋变先锋者。全力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划转政法专项编制14个、干警10人。内设机构迎来“重塑性”变革,部门数量缩减50%78%以上的检力配置到办案一线。实行“捕诉一体”新型办案机制,推进简案快办、繁案精办,速裁案件办理平均周期缩短至3天,在改革中实现工作新提升。

四、以人民满意为第一标准,受监督树公信

在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下健康发展。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等重点工作7次,认真落实审议意见。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坚持每年向区政协主席会汇报工作情况,按照政协主席会意见,不断改进提升工作。向代表、委员寄送《人民监督》等资料5000余份,邀请省、市、区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加检察活动338人次,对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做到迅速整改、及时回复。探索开展“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全国试点工作,借助代表委员力量,成功解决一批城市环境治理、野生动物保护等领域的公益受损突出问题。

在社会监督下稳步前行。坚持“人民检察为人民”,严格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邀请省、市级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35人次,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尊重律师执业权利,牵头召开检律共建工作座谈会,建立检律定期会商机制,出台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有关规定,深入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利用公开听证方式办理案件15件,举行检察开放日活动23次,向社会公开法律文书1855份、重要案件信息144条,利用“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推送信息3000余条,始终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东区人民检察院在深化转型发展中,不断前行。得益于区委、区人大的有力领导和全程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我们深知,检察权是人民赋予的,只有主动接受监督,检察工作才能做得更好,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积极履行监督职责,为检察工作建言献策、呼吁鼓励,有力推动了东区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在此,我谨代表东区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向各位代表、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取得发展进步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东区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短板,一是融入基层社会治理还有差距,服务企业创新发展的举措不多,与企业的司法需求匹配度不够。二是法律监督的刚性发挥不足,存在“重配合轻监督”的问题,不敢、不善、不规范监督仍有发生。三是检察干警专业素养与新时代新要求还不匹配,在民事、行政监督等领域的专业性人才短缺。四是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完善,对检察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手段不足,办案不规范问题和检察干警违纪违法问题仍有发生,教训深刻。问题倒逼担当,我们将下大气力破难题、补短板。

下一阶段工作重点

区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擘画了东区加快建设产强城优人民幸福的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区的发展蓝图,检察机关必须担当作为。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引,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高度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东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以更高站位服务发展大局。坚决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坚定扛牢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检察担当,助力构建社会治理示范区,全力为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准确把握市委“一三三三”总体发展战略和区委“一二三五”总体工作思路,建强专业化办案团队,健全工作协作机制,围绕做强产业、做优城市,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打击和预防经济金融领域犯罪,最大限度追赃挽损,依法提出检察建议,促进提升监管法治化水平;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稳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公正合理保护知识产权,更好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突出惩治过度开发自然资源、损害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筑牢绿色发展法治屏障。

二是以更实举措保障民生民利。积极回应人民关切,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每一件“小案”,针对影响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严厉惩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危害安全生产、危害网络安全、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积极参与四大行业领域整治,坚持打早打小,促进常治长效。扎实做好控告申诉检察工作,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追踪做实案结事了,让信访矛盾化解“止于至善”。加大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护力度,依法根治欠薪,为劳动者维权“撑腰”;全面推开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联合建立涉未成年人案件发现、转介机制,促进未成年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相互融合。

三是以更强担当维护公平正义。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加大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力度,做到敢监督、善监督,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通过依法监督,促进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切实纠错。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不断提升量刑建议精准度,用好非羁押强制措施。加大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力度,重点防止“提钱出狱”“纸面服刑”和应减不减、应放不放。强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重点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判显失公平等问题进行监督,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稳妥拓展办案范围,主动发现线索,跟进落实检察建议,有效促进监管、挽回损失。

四是以更高标准建设过硬队伍。巩固提升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入推进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推进从严管党治警,持续深化顽瘴痼疾整治,进一步完善检察权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内部监督管理。把2022年确定为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依托政法系统“万案大评查”加强“案”的管理;以健全人员分类考核、检察官助理梯次培养“两项机制”为抓手,加强“人”的管理,激发队伍内生动力,推动队伍政治建设、履职能力整体提升。

各位代表,进入新发展阶段,东区人民检察院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砥砺初心、忠诚履职,为加快建设产强城优人民幸福的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区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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