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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人为本 革新司法理念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02日  来源: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降低羁押率的有效途径与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试点工作要求,做好量化评估全覆盖,切实降低审前羁押率,按照最高检、省检察院、市检察院对试点工作的安排部署,根据《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等规定,东区检察院集中对三起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在审查起诉阶段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以试点工作促个案办理提质增效。

  第一检察部承办检察官在三起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对四名犯罪嫌疑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通过对全案证据的认真分析研判,认为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最高刑为有期徒刑七年,属轻罪罪名,四名犯罪嫌疑人均无犯罪前科,且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全部赃款,根据案件事实、性质、情节等情况,决定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为防止犯罪嫌疑人不到案,导致案件久拖不决,东区检察院创新工作措施,制定佩戴电子手环适用规定,对符合佩戴情形的四名犯罪嫌疑人佩戴电子手环,监督其履行取保候审规定,正确处理了降低羁押率与保证诉讼的矛盾,改变了过去为保证诉讼而羁押的尴尬局面,真正实现了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后重新回归社会生活的司法正义。

  东区检察院在试点工作中积极转变观念,努力探索符合新形势下的刑事司法规律,根据客观规律发挥主观能动性,在个案办理中坚持原则、创新思维,不断推进试点工作向纵深发展。东区检察院此次集中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既坚持了“少捕慎诉”的司法理念,又符合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体现了试点工作以来取得的良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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