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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2日  来源:  
 

  (2019.2)东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文件(6)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2月28日在东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检察长    卢建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东区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8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也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检察机关转型发展、创新发展的重要一年。东区检察院紧紧依靠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并在区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保持坚定的政治立场,围绕全区工作大局,服务经济发展更加自觉,支持生态文明建设更加主动,保障社会民生更加有力,强化法律监督更加有效,为东区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紧扣中心工作,在服务保障大局中作出新贡献

  服务经济发展有新成效。认真落实依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意见,坚持主动作为,依法稳妥查处经济犯罪案件,对非法经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捕10件17人,起诉36件54人,切实维护辖区经济安全。组织开展互联网金融犯罪专项监督,批捕金融领域刑事犯罪3件3人,起诉20件26人,大力防范金融风险。在办理涉企案件时,严防刑事打击扩大化,审慎查封、扣押、冻结涉案企业财物,依法依规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构成犯罪的经济类案件不起诉8人,减少对涉诉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努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服务社会综合治理有新进展。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立专门办案组,研究制定《东区检察院依法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工作制度》,建立登记备案、快速办理、捕诉衔接机制,深挖“保护伞”线索,批捕黑恶乱势力犯罪案件4件13人,起诉2件9人。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6次深入东区治安乱点督导检查,确保依法办案与治安综合治理共同推进。热情为群众排忧解难,广泛开展“送法律、送服务、送温暖”活动,共走访群众60人,送慰问金1.6万余元,送法律覆盖全区31所学校2万余名学生。

  保障民生民利有新作为。依法处理结构调整中的各类矛盾,妥善处置企业劳资纠纷、涉法涉诉问题,注重加强对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支持农民工起诉6件,追回拖欠农民工薪酬6.8万元。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立案监督”“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立案监督”专项行动,监督行政执法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件4人;联合行政执法部门,先后7次开展“问题疫苗”清查、食品药品安全检查、“非洲猪瘟动物疫情防控”清查专项行动,针对存在的问题依法督促整改,守护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

  二、践行司法为民,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取得新成果

  打击刑事犯罪更加有效。严厉打击影响辖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各类刑事犯罪,批捕151件188人,起诉424件546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有保障。突出打击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暴力犯罪,批准逮捕21人,提起公诉38人;严厉打击“盗、抢、骗”,批捕60件69人,起诉95件114人,切实维护公共安全。深入开展禁毒防艾专项行动,严惩毒品犯罪,批捕54人,起诉78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坚持少捕慎诉,依法对96人作出不捕决定,对55人作出不起诉处理,分别同比上升52%、244%,努力使影响稳定的消极因素减轻减少。

  保护未成年人更加专业。在全市率先建立“专业化办案+社会化预防帮教”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机制,出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制度2个,《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获区领导肯定性批示。积极构建“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对17名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进行封存,为30名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司法保护,全年诉前非羁押率达96%。深入贯彻落实省检察院冯键检察长莅临视察时重要指示精神,在全市率先启动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建设,推动法治教育的专业化、精品化,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作品《远离危险 拒绝伤害》荣获四川省政法委主办的第二届“平安中国看四川”二等奖。2018年未检办案组荣立三等功。

  化解社会矛盾更加有力。积极回应诉求,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探索“三书一告”模式,加强息诉息访,对轻微刑事案件、民事申诉案件促成和解4件。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对102件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案件,加强释法说理,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在全市率先建成网上网下结合,集群众诉求办理、案件信息公开、社会监督于一体的12309检察服务大厅,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44件。邀请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7件,精心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注重人性化关怀,向5名因刑事案件致贫的被害人及其家属发放司法救助金8.8万元。连续15年保持“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

  三、维护公平正义,在全面加强法律监督中创造新业绩

  全面加强刑事检察监督。加强刑事立案、侦查监督,坚持重大案件提前介入,监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5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4件,确保“不放过一个坏人,不冤枉一个好人”;规范侦查活动监督,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6份;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促进执法动态公开与交流、案件线索移送、案件流程跟踪监控。加强对刑事审判活动合法性、公正性监督,坚持依法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提请市检察院抗诉4件,确保不枉不纵,不错不漏,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办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强刑事执行监督,依法监督纠正社区矫正交付及执行过程中违法情形10余次,全年无脱管、漏管、虚管现象;对234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检察监督,依法督促2名社区矫正对象收监执行;全面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对16人变更强制措施,公安机关、法院均予以采纳,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审查经验做法获省院肯定。

  全面推进民事行政检察监督。高度重视进入检察环节的民事行政诉求,依法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21件。重点监督虚假诉讼、违法调解等损害公共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裁判,办结民事监督案件17件,提请抗诉及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再审改判率、检察建议采纳率均达100%。强化执行监督,依法纠正3起错误终止债务执行等问题,涉案金额达110余万元。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案件3件。探索提升检察建议刚性新举措,在全省首次提出检察建议督促执行办法,经验做法获最高检推广。

  全面深化检察公益诉讼。送请两办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关于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内部协作办法》,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查办等工作机制,形成了保护“公益”的整体合力。切实担当起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综合运用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强化公共利益的检察保护,全年摸排案件线索18件,立案12件,提起公益诉讼案件3件,就行政机关违法履职、怠于履职发出检察建议9件。重点监督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主动提前介入,首次引入“无人机”航拍取证,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获审判机关判决支持,督促修复被破坏、违法占用国有林地30余亩,督促清理辖区8045吨工业废渣,守护了“绿水青山”。

  四、坚定改革步伐,在探索实践中激发新动力

  司法体制改革任务落地落实。坚定不移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出台综合配套改革文件4个,增强改革的整体性和协同性。分两批遴选出17名员额检察官,全部充实到办案一线。内设机构改革稳步有序推进,确保了检察队伍梯队发展、良性循环。逐步完善落实绩效考核、员额检察官进入退出等职业保障制度,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增强检察干警职业荣誉感。

  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稳推稳进。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研究起草《构建以公诉为主导的刑事指控体系实施办法》。着力确保办案质效,完善非法证据排除、严格案件证明标准等工作机制,加强案件质效内控,对因证据不足不构成犯罪的,不批捕33人,不起诉7人。认真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96件,审查起诉平均周期由20天缩短到10天;为降低“零口供”案件起诉风险,与公安机关联合会签《零口供案件提前介入实施方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有效过滤诉前证据,做法被省检察院全文转发推广。

  智慧检务先试先行。大力推动跨部门数据智能系统建设,研究制定2018年—2020年智慧检察建设规划纲要,向科技挖掘动力。运用大数据手段,对195个案件的办案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进行智能监控,纠正各类司法不规范行为36项。三方庭审、远程视频提讯系统在全市率先投入使用,办案效率大幅提升。跨部门大数据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建设有序推进,社区矫正系统接入“雪亮工程”,未检“云课堂”、“社区矫正远程监督平台”投入使用,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全面完成档案数字化工作,顺利评为“全省档案规范化管理一级标准单位”。在全省检察机关智慧检务工作会上,东区检察院作了经验交流,并被列为全国首批现代科技试点应用单位。

  五、聚力固本强基,在从严治检中塑造新形象

  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深化。深入学习领会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补足检察干警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建院40周年之际,着力打造“不忘初心 先锋东检”党建品牌,进一步坚定检察人员的理想信念,切实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增强检察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全年共获6项市级以上集体荣誉表彰。

  素质能力建设不断提升。致力提升干警专业化水平,开展岗位技能“学、练、赛、训”活动,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58人次,组织开展“公诉见习”“业务培训”“列席检委会”等实训练兵活动,不断提升干警履职能力。5名干警获得省级以上荣誉表彰,其中,在全省检察机关岗位练兵“精英赛”上,2名干警分别获得单项冠军;在全国检察机关警务技能比赛中东区干警荣获第二名。

  检察文化建设纵深推进。结合新时代检察工作新要求,出台《关于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实施意见》,深耕检察文化阵地,促进干警成长、成才、成就。举办读书分享会、辩论赛3次,促进以学带思、以学带干。打造藏书量3000余册的图书室,持续推进书香东检建设,全面开放荣誉室,发挥精品示范效应,激发干警荣誉感和归属感。积极打造新媒体矩阵,作品荣获2018年全国检察机关新媒体大赛奖项,成为全省唯一一家连续两年获得国家级新媒体大赛奖项的基层院。2018年因宣传工作成绩突出,被最高检授予全国检察机关先进宣传单位称号。

  全面从严治检不断强化。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对“四风”问题寸步不让,深入开展“作风不实、落实不力” “利剑除弊,护航阳光花城”和“微腐败”专项行动,持续深化作风纪律教育。加大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主动开展案件质量集中评查,纠正执法办案不规范行为;创新开展科室互评,营造风清气正工作氛围,提高工作效率。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牢“两个责任”,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发现问题绝不姑息、不护短,对违法违纪现象 “零容忍”。

  六、深化内外监督,在检察权透明运行中彰显新作为

  接受人大监督更加自觉。坚决落实监督者更要受到监督的理念,让人民监督权力,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主动向区人大报告重大工作和重大事项3次,主动走访各级人大代表100余人次。接受人大代表视察、听庭评议和监督听讯等监督活动54人次,对去年两会中提到的35条意见建议,切实做到100%整改、100%答复。

  接受民主监督更加主动。邀请市、区政协委员参加案件质量评查、三方庭审、公开庭审进高校、法治宣讲、读书交流等活动15人次。开展各种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7次,邀请大学师生、中小学生等90余人走进检察机关。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621条,重要案件信息5条,法律文书488件,“两微一端”、门户网站实现全部开通,发布信息637条,其中166条被市级以上平台转发,有力促进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各位代表,2018年东区检察院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区政协的民主监督,在此我代表东区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中仍面临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是服务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有待提升;强化法律监督的手段、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措施需进一步完善;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仍需进一步深化落实;检察队伍建设仍面临不少难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着力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新的一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一二三四五”工作思路,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努力推动东区检察工作进一步转型发展、创新发展。2019年,我们将主要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坚定不移地服务保障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主动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结合检察工作新发展理念,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突出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格依法办案,严惩黑抢骗、黄赌毒等严重影响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犯罪,重拳打击黑恶势力,保障辖区居民安居乐业。围绕“三大攻坚战”,以防控金融风险为重点,坚决打击非法传销、非法集资、骗贷骗保、信用卡诈骗等经济金融领域犯罪。

  二是坚定不移地加强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统筹兼顾以办案为中心的刑事监督、民事监督、行政监督,牢牢找准检察监督重点。稳步推进刑事立案监督、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坚决监督纠正刑讯逼供、非法取证、违法办案等问题,重点监督纠正违反规定查封扣押冻结处置涉案财物、违法插手经济纠纷、刑罚变更执行不当等问题。着力强化行政检察工作,依托“两法衔接”平台,完善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协作机制。大力推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转型发展,逐步完善纠防冤假错案长效机制。创新加强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在全市率先建成法治教育基地,打造东区未检品牌。

  三是坚定不移地当好公共利益代表。创新检察服务思路举措,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抓住群众最关心的民生民利问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护绿色生态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着重完善公益诉讼协调联动机制,畅通与相关行政机关的协调沟通渠道,积极争取理解、支持与配合,建立检察机关与同级行政机关的联席会议机制、与法院的起诉审判对接机制、与纪委监委的线索双向移送机制。积极探索公益诉讼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的办案模式,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是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落地见效。坚持惩防腐败和保障人权并重,建立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对接监察委员会调查的职务犯罪案件审查起诉、提起公诉等司法程序。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逐步健全各类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按规定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探索实施捕诉一体化模式,进一步完善以公诉为主导的刑事指控体系。深化智慧检务建设和应用,推动全省检察机关网络一体化试点单位建设,以信息化建设推动检察工作转型升级。

  五是坚定不移地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落实党建主责主业,深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严格贯彻重大事项汇报制度,认真履行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宪法义务,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始终坚持把检察权置于人民监督之下。加强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大岗位练兵力度,培养干警专业精神和工匠精神。严格加强检察队伍纪律建设,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呼唤新作为。2019年,东区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以改革的精神,务实的作风,开拓奋进,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美丽时尚幸福康养花城贡献新的更大力量。

  名词解释

  1.羁押必要性审查:指检察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5条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法律监督活动。

  2.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对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材料予以封存,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公开的一项司法保护制度。

  3.未成年人诉前非羁押率:指提起公诉前未羁押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占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总数的比率,比率越高,说明未逮捕或虽已逮捕,但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人数越多,充分体现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少捕慎诉少监禁”原则的严格落实。

  4. “三书一告” 模式:对上访群众发放《控告申诉权利义务告知书》和《控告申诉风险提示书》,根据案情需要在送达法律文书时制作《释法说理书》,案件终结时实行检察官宣告制度并进行释法说理。

  5. 12309检察服务大厅:是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的智能化检察为民综合服务网络平台,我院今年建成并投入使用,通过12309平台实现向社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

  6.两法衔接: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7.公益诉讼: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这是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的不同划分的。按照提起诉讼的主体,公益诉讼可以划分为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其他社会团体和个人提起的公益诉讼,前者称为民事公益诉讼或行政公益诉讼,后者称为一般公益诉讼。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中央部署的重大改革任务。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对公益诉讼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论述并突出强调: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中国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承担惩治和预防犯罪、对诉讼活动进行监督等职责,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支重要力量。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检在北京、内蒙古等13个省区市开展为期两年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2017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正式在法律上确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8. 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通过强化法庭审判环节,充分保障辩护权利和质证权利,加强控辩双方对抗,从而树立审判在整个刑事诉讼程序中的核心地位。

  9. 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30条、第361条规定,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检察机关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之前派员参与侦查活动,并对收集证据、适用法律提出意见,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施法律监督的司法行为。

  10. 远程视频讯问:利用现代网络和视频技术,实现远程网络音视频数据传输、同步录音录像、案卷传输等功能。通过远程视频讯问系统,检察人员在本院办案区即可对异地犯罪嫌疑人开展讯问,跨越空间距离实现“面对面”即时互动交流。

  11. 三方庭审:通过设置在检察院、法院、看守所的视频终端,实现了庭审三方异地实时高清影音传输,开庭时,法官居于法庭、公诉人不离开检察院、被告不解押出看守所,借助视频监控画面进行“面对面”审讯。

  附注:

  第一部分“2018年检察工作回顾”中的数据统计时间为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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