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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检察建议,促进个税征收管理更规范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6日  来源:  
 

  近年来,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变化影响,民间借贷行为多发在个人之间、个人与小微企业之间,这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社会融资需求,但是与此同时诉至法院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数量急剧增多,在该类案件的执行环节也暴露出了许多问题。2019年,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民事案件执行监督活动中,发现在法院执行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当事人可能存在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情形。

  为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保障国家税收收入,2019年7月8日,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检察院对此类案件进行立案调查,发现民间借贷案件申请执行人李某某、冯某某二人分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将李某某案件的借款本金31.5万元及利息10.5万元,冯某某案件的借款本金52万元及利息50余万元执行到位并全额交付债权人后,李某某、冯某某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主动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

  2019年9月29日,经审查确认,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制作《检察建议书》,建议国家税务总局攀枝花市东区税务局依法对李某某、冯某某的利息收入征缴个人所得税。这是攀枝花市首例建议税务机关依法向民间借贷债权人追缴个人所得税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税务机关高度重视,加快推进税收追缴工作。该局领导同志多次到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检察院进行当面沟通,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主动邀请案件承办检察官参加与法院的联系协调会议,并及时向检察机关通报案件办理的进度、存在的困难等情况,共同商议解决办法。经检察机关、税务机关以及法院执行局的共同努力,李某某、冯某某欠缴的税款、滞纳金等共计13万余元于2019年10月全部追缴入库,国家税收损失得以成功挽回。

                                  (民行科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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