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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检察院首次举行案件公开审查开启人民监督工作新模式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07日  来源:  
 

  “这次刑事申诉案件的公开审查活动,既保障了申诉人的表达权和参与权,又化解了当事人双方的矛盾纠纷,有效维护了司法公平正义,提升了执法的公信力和亲和力……”日前,东区检察院首次以公开示证的形式办理了一起不服检察机关不起诉决定申诉案件,特别邀请了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作为第三方听证员全程参与监督。听证员们对该院的公开审查活动及人民监督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会上,原案承办人和复查案件承办人分别就案件基本情况、复查事实认定、相关证据、法律依据进行展示和说明。申诉人金某陈述了自己的观点和理由,认为对方赔偿金额不足,其出具谅解书是因急需缴纳治疗费而做出的无奈之举,要求检察机关撤销对当事人付某的不起诉决定。期间,听证员重点围绕本案争议焦点“出具谅解书是否因为急需支付医疗费”进行提问,并认真查看了检察机关复查调取的申诉人住院发票等证据。随后,听证员对案件进行了详细地评议,一致认为检察机关调取的补充证据充分否定了金某急需支付医疗费这一理由,金某的申诉理由既不符合客观事实,又违背了契约精神,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予以维持。听证会最后,当事人付某现场向申诉人金某致歉,双方达成内心和解。近日,东区检察院依据复查认定的事实和法律,综合公开听证评议意见作出了维持原不起诉决定的最终结论。

  案件的公开审查活动是东区检察院顺应司法体制改革要求、积极转变工作理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新举措。通过案件公开审查,让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司法程序,切身感受检察机关司法理念,有效促进了案件办理程序的公开、公正,增加了办案透明度,提升了司法公信力,有效实现案件办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办公室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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