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科  
      负责本院所属内部机构和检察人员的监察工作。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及在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决定、规定的情况;受理对检察人员违法违纪的控告、举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查处检察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等工作。
    负责人:丁大志
 联系电话:2240346